近日,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印发了《福建省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存量共享实施流程(暂行)》,推进2015年8月31日前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存量站点共享,规范对接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。
按照实施流程的要求,现有基础电信企业将已有的基站配套设施全部开放共享,不能直接共享的基站配套设施,在满足经济可行和存量基站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,以实现共享要求。
(来源:人民邮电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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